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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向社会组织下方18项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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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2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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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东莞市民政局领导在接受媒体集中采访时表示,东莞将进一步扶持社会组织,除1000万元资金扶持外,还将逐步向社会组织转移政府职能。

据了解,目前东莞社会组织已达2020家,为了更好发挥其作用,杨东如称,政府将降低社会组织的成立门槛,引入行业协会竞争机制,逐步实现公益慈善组织“去行政化”、“去等级化”。“小政府、大社会。未来,社会组织将承担政府一些职能。”东莞市民政局领导表示,东莞将逐步向社会组织下方18项政府职能,目前正在征集社会组织的意见。另外,除了要下放的18项职能外,社会组织还将可其能承担的一些职能反馈给政府。

据了解,18项政府下放的职能包括,第一类:行业管理与协调职能,包括行业标准和行规行约的制定,行业准入资质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与等级初审,公信证明、行业评比、行业领域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等8项;第二类: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职能,包括法律服务、宣传教育、专业培训、社区事务、公益服务等5项;第三类:技术服务与市场监督职能,包括业务咨询、行业调研、统计分析、资产项目评估和行业内重大投资、改造、开发项目可行性前期论证等5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