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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奖励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

分类:
政策法规展示
作者:
2012/11/23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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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近日下发《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中央财政将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暂行办法》明确了奖励资金的支持对象与条件,即奖励资金支持对象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汽车)和动力电池项目两大类。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应当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产业化基础。其中,整车企业必须具备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集成和持续开发能力,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一定比例:动力电池企业应掌握核心技术,并具有较强的研发、生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拥有电池单体的知识产权。鼓励开展产学研联合技术攻关。此外,奖励资金支持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项目的技术指标将另行制定发布。根据《暂行办法》,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根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投入等情况核定支持项目奖励资金数额。财政部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有关评估意见分期分批拨付奖励资金,其中:实施方案启动后拨付40%,中期评估通过后再拨付50%,完成实施方案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10%资金。对进度较慢的项目,将视情况缓拨或停拨奖励资金;对未达到预计目标的项目,将相应扣减奖励资金。(吴国栋提供)